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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合同(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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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合同

  发包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安防监控工程 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龙腾艺术馆的安防监控工程,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 安防监控工程

  3、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承包范围: 安防监控工程( -1层、1-2层)具体详见附件安防监控设施报价清单及安防平面布置图。

  3、合同总价:

  1、本次 安防监控工程采用固定单价的模式进行发包,按最终实际施工的设备数量×设备合同单价结算(详见附件清单)。(预埋管线及配件按图纸初步核定并约定的合同附件清单数量包干结算,如因现场实际施工时与其它综合管线相碰修改线路时,所发生的工程量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不再增加费用。)

  工程暂定含税合同总价: 整。(¥ 元)。

  工程结束后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必须提供正式专用(税率3%)。

  工程结算总价让利下浮10%为最终结算总价。

  四、工程款支付

  支付方式:

  (1)乙方进进场施工15天后(3月5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20%;

  (2)所有设备安装结束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所有系统调试结束,双方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4)20__年春节前支付至结算总价的80%:

  (5)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到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二年保修期满后付清(不计息)。

  五、质量技术要求

  1、质量等级: 合格

  2、适应的验收规范: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技术规程均要符合图纸要求及国家规范。3、该安防监控工程应当具备电子技术防范功能,能发挥预防、监督、取证等作用。4、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的且是投标报价清单内指定的产品,产品质量及参数符合国家规范及甲方要求,与经双方确认的报价清单内容一致。

  六、 安装调试

  甲方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期间,超出合同定价之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要求除外),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七、 工期要求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应派遣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在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内要求完成工程项目。工程工期为45天,自20__年2月15日开始至20__年03月30日完成。(整个工期根据装修进度而定,竣工日期不可延期。节点工期以满足装修总包单位进度要求为准)。

  2、乙方的施工进度必须根据甲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安排穿插施工并满足甲方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考虑甲方装修工程对乙方施工进度的影响。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乙方窝工,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验收移交

  1、系统调试开通1周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移交给甲方。

  2、系统调试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相关技术资料;

  九、设备保修

  1. 24小时报修接待。

  2. 二年内免费保修与维护。

  3、免费培训用户操作人员。

  十、 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约定单方变更工程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变更方承担责任,并对损失赔偿。

  2、单方违反或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责任,并对损失赔偿。

  十一、合同效力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双方责任及施工安全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现场临时用电(费用由乙方和装修总包单位协商解决)。

  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检查和督促乙方工程质量和进度。

  乙方服从甲方的协调指挥,协助有关各方进行本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监督。

  乙方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到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乙方在工地中发生的工伤、残、亡之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交甲方审查)。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一式两份。

  备注:1、如有超出方案报价范围(以附件清单为准)的工程变更(20__元以上),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实办理工程签证单,最终并入工程结算。

  2、负责协调主管部门,满足甲方可能的监控接入网要求,须正式交纳的入网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江都区拓展科技服务中心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日 期: 日 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税 号: 税 号: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监控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社会公共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法律、行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器材供应、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2、 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

  (1)、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整(¥____________元)。

  (2)、注:

  3、 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附表1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产品为全新产品,包装完好,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否则必须予以更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合同设计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因更改方案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负责。

  4、 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家《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甲方安排专人当面验收后,乙方方能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及要求见附件2(监控工程施工图)和附件3(监控工程施工说明)。

  5、 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1)、甲方预付款到乙方指定账户 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 天(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6、 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 年。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响应, 个工作日内解决故障,若在 个工作日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备用产品。

  (3)、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7、 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1)、竣工验收:

  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 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后,超过 个 工作日,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2)、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

  ②、设备入场,工程施工中管线完成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 %。 ③、设备完成调试,甲方验收合格后的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 %。

  ④、合同总额 %作为质保金,在设备交付甲方使用 月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8、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 日内完成。

  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③、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④、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⑤、组织人员对设备、工程竣工进行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2)、乙方责任:

  ①、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②、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③、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④、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⑤、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9、 约定事项

  (1)、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 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10、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并按合同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30天,乙方有权撤除设备。因款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因设备撤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1、其它

  (1)、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 (盖章)

  年月日:

监控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合水县地税局 ;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大写 ) 。

  合同金额:(大写)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并提供各设备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3、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 年日前开工,年月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五、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国家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2、设备质保期满后,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每个点120元的设备包干维护服务费,如需更换设备,乙方按成本费计算。

  六、工程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50%作为预付款,待安装调试完毕后10日内付清工程总造价剩余50%。乙方承诺在接到预付款后7天内开工,15天内全部工程结束。

  甲方保证在工程安装调试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合作。如因甲方因素造成的图像质量问题的排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派技术人员指导安装并负责全部设备的调试。

  七、约定事项:

  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代表: 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二〇一 年 月 日

监控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电子监控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监控系统方案书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

  合同金额:

  注: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 天。(年月日开工,年月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小时内响应,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

  3、在验收合格后的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小时内没有响应或小时内没有排除故障且没有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则每出现上述情况一次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直到扣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次售后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结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使用后(即内)(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逾期不付按0.1%支付滞纳金。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方备案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控合同

  甲方:

  乙方:长沙胡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电子监控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湖南沙市雨花区

  工程范围: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

  合同金额:元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1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3天。(20xx年6月19日开工,20xx年6月21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办理。在质保期一年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1)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2)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歌山建设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结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支付合同全部金额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

  甲方:电话:地址:

  乙方:长沙胡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731-85218375

  地址:长沙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11栋4单元507

  经办人:开户行:银行帐号:年月日

  经办人: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井湾子支行银行帐号:660900年月日

监控合同

  甲方:签订日期:

  乙方:签订地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监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

  第二条技术要求

  该安防监控工程应当具备基本的防盗功能,具体技术要求:图象清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100%。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产品。

  设备清单与《电子监控工程预算书》(详见本合同的附件1)所载明的设备完全一致,该设备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所用设备费用不得高于报价。

  第三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元整,大写。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作为预付款,即元整,大写:。

  2、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对该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再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元,保修期。

  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保期内的设备保修、维护费用。

  第四条工程设备的验收

  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

  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

  第五条工程安装、调试

  1、甲方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日内调试完毕。

  3、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第六条技术支持及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乙双方协商的标准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

  第七条验收和移交

  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甲乙双方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使用。

  第设备保修

  1、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

  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3、系统开通后保期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工程总金额25%的违约金。

  3.如项目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乙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未完成部分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一∕每天费用作为甲方的补偿(自然因素导致延期除外)。

  4.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

  第十条责任的免除

  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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